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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知识大全

  一、适用对象   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可以享受。   上述企业应为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二、政策内容   1.除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外的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2.除烟草制造业以外的制造业企业开展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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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与某建筑企业财务总监就其公司注册资金、挂靠业务在实务操作中面临的财税问题做了相应探讨交流,对于交流内容中涉及的部分财税问题,笔者认为对于大多数企业均有借鉴和指导意义,特将交流内容整理成文,以供大家参考。   一、注册资本到期是否必须缴足   问:公司注册资本陆续增资至1亿元,前期以货币和实物出资后,目前实际出资和注册资本存在1600万左右的缺口,当初章程约定5年认缴剩余出资部分,目前5年期限已到,是否必须按照章程补齐剩余注册资金?有无必要暂通过其他应收款挂账的方式在形式上先做足实收资本?   回复:认缴制是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司法的修订后的规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认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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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了解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1)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   承包方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其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受让方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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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交易架构   2、财务处理   (1)会计处理   ①a;不做会计处理,合并层面无影响   ②b:   借:资本公积(or未分配利润)   贷:长期股权投资d   ③c:借:长期股权投资d   贷:资本公积(or未分配利润)   ④d:   借:实收资本c   贷:实收资本d   注:关注资本公积冲负数是一个比较异常的情况   (2)案例   《中审众环研究·实务案例卷(2020)》   3、税务处理   (1)所得税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2015〕40号公告:(四)受同一或相同多家母公司100%直接控制的子公司之间,在母公司主导下,一家子公司向另一家子公司按账面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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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筑服务有关的税收政策规定,部分情形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同时也存在符合相关条件时必须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情形,提醒建筑业企业要注意分辨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还是必须适用简易计税。纳税人可根据项目税负和发包方情况,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或者简易计税方法,企业应注意按规定强制适用简易计税情形的不能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一、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情形:   1、清包工、甲供工程、老项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建筑业的下列情形可以选择简易征收:(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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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引言   在我国公司治理领域,签订代持股协议的现象较为常见,即公司在进行股份分配时,其实际出资人出于一些利益考量,而与名义股东签订代持股协议,这在活跃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衍生了诸多经济纠纷。对此,国家出台的《公司法》及其各项司法解释,对代持股协议的双方进行规范和保护,使依法处理各类代持股协议纠纷有了法律依据。在此,笔者通过检索数据库中有关代持股协议的纠纷,进行系统梳理和法理分析,探讨如何在现有的司法实践中对隐名股东的权益进行保护。   02、法院审理股权代持案件的相关情况   笔者先以股权代持纠纷与民事案件为关键词,在某专业软件数据库中对相关的案件进行整理和收集。截至2021年7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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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计税依据   一、房产税计税依据的基本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二、房产税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   (一)按照房产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1.房产原值的规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法规》(财税地字〔1987〕3号)的规定: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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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8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以下简称新契税法),意味着原先的契税暂行条例正式从行政法规升格为法律,顺应了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提出的税收法定原则。新契税法确立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场景下以土地产权转移合同所确定的成交价格作为契税计税依据的规定。似乎通过此次立法,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关于城市规划和建设部门在非出让环节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否应该作为契税计税依据计征税款的争议将可能得到一个比较明确的答案。但随着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2021年6月30日发布的《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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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企业或多或少都会接触到拆迁安置类的项目,其目的在于取得目标地块进行后续开发销售。作为财务人员,不能将自己的工作局限于基础的核算工作,也应作为项目参与者了解整体的拆迁补偿法律流程,以便后续财税处理过程中更好的把握项目进度。   一、拟征地告知   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征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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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新收入准则,对收入确认模型及特殊交易的处理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中总额法和净额法,由于对收入规模和毛利率影响大,在实务中引起了广泛的关注。随着新收入准则的全面实施,净额法在百货零售、电子商务、旅游服务、经纪代理等领域的会计处理上日益常见,在增值税上,净额法下销售额如何确认?在企业所得税上,由于国税函〔2008〕875号文中并无净额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上是否认可净额法?净额法下扣除的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款项如何进行税前扣除?本文拟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角度对净额法在涉税实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析。   一、新收入准则中的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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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遭受意外或患上职业性疾病而导致伤残或死亡时,保险公司会承保被保险人需承担的医药费用、经济赔偿责任,以及所支出的诉讼费用的一种保险。保险公司主要是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赔付伤残/死亡赔偿金、误工费用、医疗费用等等。   一、增值税抵扣方面,根据《保险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因此,企业参加的责任险属于财产保险,可以按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雇主责任险是企业为了转嫁自身风险购买的一种财产保险,不属于员工福利,可按规定抵扣进项税。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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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化存量商品房的土地增值税计算方式,建议制定全国统一的区分新房和旧房的认定标准,同时兼顾税收征管的可操作性。基于住房正常处置投资经营等不同目的制定差异化税收政策。运用数字化手段加强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我国现行土地增值税计算分为两种类型:开发新建商品房和转让旧房。在销售新建房时,按照收入减去扣除项目后的增值额计算税款,即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和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以及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在销售旧房时,则有三种计算方式:一是重置成本价法,即按照收入减去四项扣除项目(即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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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以下简称第23号公告)发布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32号)自2021年9月1日起废止。有纳税人担忧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契税还能否退还?笔者认为,判断契税能否退还尚需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一并理解。   一、财税〔2011〕32号文件规定退税情形   财税〔2011〕32号文件规定,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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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即征即退 财税〔2015〕78号: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自2015年7月1日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一)产品、服务目录 1、再生资源产品、劳务详见财税〔2015〕78号附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类别 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 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 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 退税 比例 一、 共、 伴生 矿产 资源 油母页岩 页岩油 产品原料95%以上来自所列资源。 70% 煤炭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煤层气(煤矿瓦斯) 电力 产品燃料95%以上来自所列资源。 100% 油田采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污泥(浮渣) 乳化油调和剂、防水卷材辅料产品 产品原料70%以上来自所列资源。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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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外籍高管人员来境内工作。为了维护所得来源国的征税权,我国政府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以及内地与香港、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以下统称为税收协定)中的董事费条款(在部分税收协定中为董事费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条款,以下称董事费条款),对董事费都坚持了由公司所在地的国家(地区)征税。本文拟结合税收协定及无住所个人相关税收政策,对担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无住所个人(以下分别称无住所董事和无住所高级管理人员)如何适用董事费条款进行具体分析,以供读者参考。   一、董事费条款的主要内容   我国签订的税收协定中,董事费条款的内容主要包括征税原则、适用范围和征税对象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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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征收率的简并路径   2014年7月1日之前,增值税征收率先后有6%、5%、4%、3%等四档征收率并存。当然,实际中还是存在减免优惠政策,但并不涉及征收率随同优惠政策进行变动问题。增值税属于价外税,税率与征收率的稳定,才能保证相关经济指标统计口径的稳定性,可比性。   按照2014年6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从当年7月1日起,除中外合作开采油气外,自来水、小型水利发电等特定一般纳税人适用的6%、4%、3%增值税征收率合并为一档,统一按现行简易计税办法,执行3%的征收率,持续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由此,增值税征收率先于税率推行简并,简并为两档:5%(当时仅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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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1.增值税: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征收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   (1)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属于免税收入,应当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除上述情形外的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不计算企业所得税。   二、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1.增值税: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征收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   (1)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其境内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不计算企业所得税。   (2)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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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如何纳税 一、增值税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公告2016年第16号)第四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1)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2)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3)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4)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税收优惠:小规模纳税人月收入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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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对今年上半年纳税人来电咨询的涉税问题进行了统计,结果发现,纳税人在适用增值税免税优惠政策时,对三方面实操问题关注度很高能否部分放弃享受免税优惠,可否选择开始享受免税的时间,享受免税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这三方面问题的咨询量达到2.8万次。笔者结合其中的典型问题进行解读,供纳税人参考。   免税优惠不能部分放弃   目前我们公司正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但由于部分客户要求提供专用发票,我公司能否放弃部分免税优惠,就开具专票的业务缴纳增值税,其他没有开具专票的继续享受免税优惠?   实践中,一些纳税人基于商业合作、市场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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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及之前年度,已经有很多企业或者分公司被取消了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   今年上半年依旧有很多分公司按核定征收的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最近纷纷被通知取消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部分存在上半年核定征收,下半年查账征收的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等文件规定,汇总纳税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分公司不应该实行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当核定征收管理趋向严格时,企业本应对此早有准备,却因对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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